来源:院长办公室 日期:2008-4-29 8:28:46 点击:
各系(部)、有关部门:
根据上级对今年“五一”放假的安排,5月4日属正常工作日。经院领导同意,我院广大青年同志和同学,5月4日有工作的照常上班、有课的照常上课,没有课的同学,请各团支部在校内组织开展主题班会、演讲比赛、诗歌朗诵等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。
祝全院青年同志和同学节日快乐!
院长办公室
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